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园企业入园 管理办法(修订)

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园企业入园

管理办法(修订)

第一条 为推进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园(以下简称“科技园”)的建设,提升企业质态,规范入园企业(项目)管理,根据《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园园区管理办法)文件规定,结合园区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入园条件

(一)企业(项目)无违法违纪行为,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,产品市场潜力较大,研发产品、技术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。

(二)拟组建企业注册地址须在科技园内,产权明晰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,注册地址须变更至科技园。

(三)企业负责人应熟悉本企业经营管理、产品研发,且无信用不良记录。

(四)企业发展方向符合科技园产业服务领域。

(五)符合安全生产要求,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备。

第三条 入园流程

(一)提出申请

拟入园企业(项目)需填写入园申请表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
1.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:

1)营业执照复印件;

2)企业项目、产品介绍及企业详细介绍;

3)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股东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介;

4)企业章程、技术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;

5)上一年度财务报表;

6)科技研发人员简介;

7)其他有关材料。

2.拟组建企业需提交:

1)项目简介和商业计划书;

2)创办人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介;

3)公司从业人员简介;

4)其他有关材料。

(二)入园评审

科技园对企业及其创办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核,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入园企业(项目)。

第四条 入园办理

(一)获批入园企业(项目)与科技园签订入园等相关协议,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。

(二)根据协议缴纳相关费用。

(三)办理工商注册(变更)手续。

(四)按要求完成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。

第五条 本办法由科技园负责解释。

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

2024年9月9日

附件:入园申请表